泰和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是我县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升级、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努力。全年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6项,作出决议、决定6项,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18项,组织代表视察2次,配合省、市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代表视察15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人次。
一、围绕中心强监督,助推发展升级。常委会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积极服务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努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力促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电子信息产业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主导产业。常委会紧扣产业升级的目标要求,针对产业发展中的不足,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审议了全县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完善发展规划、引导企业创新升级、开展产业招商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进一步推动我县电子信息产业实现稳步提升。为优化园区要素资源配置,破解园区企业用地难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工业园区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闲置土地清理和处置,严控新增企业供地面积,盘活闲置工业用地存量,提升园区集约用地水平。常委会持续关注“十二五”规划实施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跟踪调研全县经济运行,听取审议2015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依法监督和推动实现“十二五”,谋划“十三五”。
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4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14年县级决算、2015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在审查监督过程中,认真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推动政府部门预算提交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了初审意见,从而推动了预算安排更加符合我县实际。在预算执行监督工作中,坚持预算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连续四年要求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提交常委会议审议,督促审计报告中反映的8大类26项违反预算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问题得到较好整改落实。常委会紧紧围绕社会高度关注的政府性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关于预防和控制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的报告,就加强举债审批、规范债务支出、化解债务存量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为我县政府性债务资金在风险可控范围内规范安全运行提供了有益参考。
密切关注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生态文明,关乎未来发展,关系人民福祉。县人大常委会秉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理念,积极响应省委“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市委“生态立市”的战略部署,认真抓好《关于加强泰和县吉泰走廊区域生态保护决议》的贯彻执行,年初作出了工作安排,依法开展监督,要求规划区域内的8个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就落实决议情况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召集11个责任单位进行调研座谈,对龙头山绿廊带、滨江景观带、夜宵餐饮店等部分区域和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围绕决议中重大举措、环境污染治理、责任落实等主要内容,突出重点,直击问题,强化整改。与此同时,配合省、市人大开展“秀美江西(吉安)行”活动,开展污染防治情况视察暨环保赣江行检查采访,组织对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改善。
二、依法履职求作为,建设法治泰和。
常委会坚持把推进法治泰和建设作为重要职责,促进法律法规在我县有效实施,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扎实开展执法检查。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是一个地方重要的软实力。常委会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就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在开展执法检查中,检查组深入到10多处文保单位和部分古玩商店实地查看。对检查中发现的经费投入不足、保护力量薄弱等问题,督促和支持政府及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文物保护经费投入,落实文物保护各项措施,促进我县文物保护力度的加大和文物保护状况的改善。开展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跟踪督查,使我县非遗保护工作经费和队伍建设得到保障和加强,新增了三个市级非遗项目,促进了江西省非遗保护条例在我县的贯彻落实。常委会还配合省、市人大开展对水污染防治法、水资源条例、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立法调研和修改征求意见等工作,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
着力维护司法公正。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在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创新执行方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开展了清理执行积案和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加强对规避执行行为和失信被执行人的执行,较好营造了全社会抵制失信、倡导诚信的正面舆论氛围。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11月份组织了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对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工作情况进行了集中视察,召开了视察座谈会,进行了工作测评,对法、检“两院”和公安局近年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改善法院审判条件、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和预防职务犯罪、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对拟任人员任前资格审查、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等制度,并首次启用电子表决器进行表决,切实推进审议表决的程序化、民主化、规范化,不断强化拟任人员的执法为民、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意识。全年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人次,补选县人大代表1名,为我县国家机关正常有序运转提供组织保障。
一年来,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了关于批准泰和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的决议。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年按规定向市人大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5件,切实维护法制统一。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0多人次,转办、督办重点信访件8件。
三、跟踪督办重实效,增进民生福祉。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抓住民生和权益保护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努力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
大力促进民生事业发展。就业是民生的保证,是民生之本。为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利,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常委会开展了对全县就业工作情况的专项监督,建议政府及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就业创业服务管理,加快园区功能配套设施建设。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强化了工作举措,在落实促进就业有关政策、加强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全县就业创业人员提供了更多的便民服务。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为全面了解我县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情况,常委会组织了专题调研,对全县全民健身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审议,就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开展大型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从落实情况看,我县全民健身工作得到一定改进,县体育中心一期已投入使用,新增了多处全民健身场所,学校体育工作得到加强。
积极回应社会普遍关切。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牵涉千家万户,关系广大群众的宜居环境,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之一。常委会提早介入,在2014年开展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继续跟踪问效,深入到部分乡镇实地察看农村垃圾处置情况,进行调研座谈,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落实农村清洁工程审议意见的报告。一年来,全县上下按照“五年治理、三年攻坚”总体部署,强化工作措施,探索处理模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在开展农村清洁工程上出实招、闯新路,取得了明显成效,赢得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支持和好评。为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切,常委会持续关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10件民生实事”,听取审议了民生实事进展情况的报告,推动“10件民生实事”办好办实。与此同时,常委会重视和推动解决多领域民生问题,配合市人大同步开展对城市垃圾处理及建筑扬尘防治、井冈蜜柚产业发展、农村医药卫生、国有林场改革等情况的调研,视察代表建议办理,跟踪督查农村教育改革发展情况,就宗教事务管理、公墓建设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实地检查。
四、求真务实促提升,发挥代表作用。常委会坚持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以创新联系形式为重点,以督促代表建议办理为抓手,以保障代表履职为动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新形势下的代表工作不断得到改进。
代表履职平台深度覆盖。主动顺应“加强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和联络机构建设”的新要求,积极推进代表履职重心下移。在全县22个乡镇全面完成“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制度,指导乡镇人大积极开展“代表之家”活动,使代表履职走近了选民、走向了前台。组织开展了“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情况的检查工作,促进各乡镇实用化“建家”、制度化“管家”。建设“人大代表之家”,增强了代表履职能力,密切了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代表联系机制不断完善。认真执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双联系”制度,常委会领导带队连续三年集中走访了一批基层人大代表,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了解代表的生产生活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以此推动联系代表工作长效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了“密切联系选区群众、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主题活动,使人大代表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中得以充分发挥知情督政、凝心聚力的作用,让代表工作“接地气”。一年来,推荐代表7批78人次参加作风测评、座谈会、法院庭审旁听等活动,邀请代表69人次列席常委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
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有效提升。代表建议集中反映了群众的诉求和期盼。常委会把督办代表建议作为联系服务代表、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的重要抓手,坚持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机关各办归口督办、重点建议实地督办等方式,注重年初抓及时交办、年中抓限期办结、后期抓督办难点,有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围绕办理要求、办理时限、办理质量,对15个承办单位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了重点检查,督促各承办单位继续跟踪办理,使建议办理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如群众和代表呼吁的硬化319国道南圳、上田、黄岗村路段的建议得到落实,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初见成效。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69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代表反馈满意率达92.5%。
一年来,常委会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把转作风、办实事自觉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人大机关自身建设。注重学习培训,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参加全国人大专题培训班,系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人大业务,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常委会结合人大各方面的工作,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常委会领导带头开展学习研讨、带头上专题党课、带头查摆问题,认真抓好重点项目包挂、招商引资、企业帮扶、新农村建设帮扶、精准扶贫、信访包案等具体工作,常委会的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机关形象进一步提升。2015年,人大机关在全县“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测评中列第一类部门第二名。
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贯彻全省、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做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专项督查,主动接受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配合开展视察、调研、检查等有关活动。加强对乡镇人大的联系指导,组织了乡镇人大工作创先争优活动,增强了工作合力,推动全县人大工作整体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