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通过如下任免名单。
任 命:
陈 麒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胡文君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李伟杰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刘凯升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甘国飞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 钥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 去:
邓林煌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小清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邓超英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