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通过如下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李金花同志为吉安市民政局局长;
周必勤同志为吉安市司法局局长;
陈 红同志为吉安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李发芽同志为吉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聂桑影同志为吉安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龚上迈同志的吉安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周 毅同志的吉安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张 平同志的吉安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陈 红同志的吉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发芽同志的吉安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