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常发〔2016〕28号
关于朱德才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人民检察院:
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任命朱德才同志为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并决定朱德才同志代理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须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和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