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9月8日决定任命吕清泉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并决定吕清泉代理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