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85号
《吉安市殡葬管理条例》已由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6月30日通过,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7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